2021年9月10日14时01分,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建设北路站在搭建地面防尘降噪棚时,部分棚网架发生垮塌。事故造成18人受伤,其中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4人正在医院接受救治。
2021年3月31日,青岛西海岸新区某生物药物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发生网架屋面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
2021年3月26日11时30分许,广东省江门市恩平一施工项目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1 年 3 月 15 日,遵义市仁怀市苍龙街道办事处 2019 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标段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 4 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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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事故的特点
突发性强。此类事故都是在瞬间造成的,留给人员逃生的时间极短,前兆很不明显,待人们察觉时,倒塌事故往往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
易造成群死群伤。正在高空作业的工人未按操作规程,无安全带保护时极易被坍塌的混凝土和脚手架掩埋或从高处直接坠落从而导致群死群伤。
救援难度大。建筑物坍塌,往往导致小区域内堆积大量的建筑材料,受场地、装备限制,救援行动难以有效展开,容易错过最佳救援时间。
02
坍塌事故的常见原因
1.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施工人员文化水平不高,有的未经岗前培训,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欠缺,自我保护能力弱,对工地各类危险缺乏辨识能力,对脚手架、模板的最大支撑力没有红线意识,作业时多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2.违法违规作业。从以往发生的事故来看,涉事企业多存在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如涉事建筑未取得用地、规划、报建、施工等合法手续,建设方未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技术交底等。
3.施工所需支撑不牢靠。施工中存在脚手架、升降机、模板支撑使用材料强度不够、安装不良、自然老化,搭建时对实际需要支撑的荷载没有计算,对偏心情况未采取合理有效解决办法,致使模板支撑稳定性差、从而造成事故。
4.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管理混乱,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和管理能力,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培训,未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带保护及监督,未对特殊危险作业现浇混凝土屋面板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等。监理单位形同虚设,不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工序,没有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没有认真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完备,未发挥现场监督的作用,未强制要求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业主单位不闻不问,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松散、协调不力,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置若罔闻,对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流于形式缺乏监督管理,对施工工程不了解、不监督、不检查,未发现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安全隐患。
03
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1.当施工现场人员发现土方或建筑物有裂纹或发出异常声音时,应立即报告给项目管理人员,并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施工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当土方或建筑物发生坍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员上岗,除应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3.当少部分土方坍塌时,现场抢救组专业救护人员要用铁锹进行撮土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时,造成特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4.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由现场医疗室医生或急救组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要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救治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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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事故的防范措施
1.根据设计与规范要求,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急预案,做好特定施工项目专家评审论证及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2.支架、脚手架等搭设完成后应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支架还应按方案要求进行堆载预压。
3.严格控制模板支架、脚手架等承受的荷载,模板、脚手架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做到均匀分布,并不得超过设计要求。严禁超载、对构筑物进行外力冲击或偏心载荷。
4.基坑、土石方挖土时土壁按规定留设边坡,严格按照设计坡度进行放坡开挖,进行有效支护和排水,并设置专人对边坡稳定性进行检测。基坑应基坑顶边缘1m范围内禁止堆放材料。
5.加强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起重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各项性能和安全防护装置良好;加强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管理;加强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严禁超载、碰撞或违章操作;加强对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安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有效安全防护设施。
7.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8.强化工程质量报验和检验、签证制度,不经检验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发现坍塌事故的险情,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研究提出排除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执行。